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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職務:船長

    徵才職務:船長

    需求人數:1人

    資格條件:

    1.高中(職)學校「航海、輪機、漁業」相關科系畢業,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,或大專以上「航海、輪機、漁業」相關科系畢業,並具有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。

    2.符合交通部頒「船員服務規則」及「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」規定具三等船長船員適任證書以上資格者。

    3.具基本安全訓練、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、進階滅火、限用級GMDSS值機員、醫療急救、保全意識、客船安全訓練(包含航海氣象、船舶操縱、夜航設備操作使用等訓練課程)。

    工作說明:

    1.船舶駕駛及執行遊港作業等相關事宜。

    2.其他交辦事項

    工作地點:高雄市

    工作時段:需輪班(日班、晚班、假日班)

    薪資待遇:46,280起薪(獎金及加班費另計)

     

    應徵方式:

    檢附個人履歷、學歷經歷證明文件、船員手冊及各項訓練證書影本,郵寄或親送: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(輪船公司)

    聯絡方式:07-2262888 分機 2303 黎小姐

     

    公告及收件日期: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(收件截止日),符合資格者另以電話通知面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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